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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0日,广东省政府召开广东省驻外地广东商会工作会议。据了解,截至今年7月止,该省已成立了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新疆等15家驻外地商会,共发展会员企业2000多家,会员企业注册资本达835.59亿元。目前,黑龙江、海南、宁夏、河南和北京等5家驻外地商会,正在筹建中。
广东省副省长佟星就各驻外地广东商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明确“四大职能”和“一条主线”,“四大职能”是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、沟通协调;“一条主线”是围绕经济发展,全力推进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,为两地的经济建设服务。二是加强规范管理,按照商会章程,重点改善商会的内部治理结构。三是积极为会员企业和政府组织开展区域经贸活动做好服务,提高服务水平。四是积极开展诚信自律活动,树立广东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,把粤商的牌子擦亮、打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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