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一、本所概况 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原名为偃师法律顾问处、偃师律师事务所、偃师通联律师事务所,始成立于1981年5月,1997年4月根据司法部文件变为洛阳铭志律师事务所,后又更名为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。我所是一支年轻化、知识型的律师队伍。本所有专职律师8人,助理3人,行政助理人员2人,专职律师均达到本科以上学历。所址为河南省偃师市商都东路98号三楼。 二、本所荣誉 1、1997年2月被洛阳市、偃师市司法局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; 2、1995年3月被偃师政法委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; 3、1999年3月,被偃师市司法局政法委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; 4、2000年9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“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 5、2002年3月被偃师市司法局授予“先进集体”称号; 6、2004年4月被偃师市司法局评为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 三、本所宗旨 维护聘方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。 四、本所业务范围 1、担任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顾问。 2、担任民事、经济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与诉讼。 3、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、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。 4、接受反诉案件中反诉人、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与诉讼。 5、代理各类案件申诉。 6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与经济、劳动、仲裁和调解工作。 7、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委托,为其提供法律服务。 8、解答法律咨询,代写诉讼文书。
|